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0日讯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同宇新材,股票代码:301630)今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同宇新材开盘报180.00元,截至收盘报191.56元,涨幅128.05%,成交额16.24亿元,振幅73.92%,换手率83.97%,总市值76.62亿元。
同宇新材主营业务系电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覆铜板生产。
本次发行前,张驰任同宇新材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同宇新材1,199.73万股股份,占同宇新材股份总数的39.99%,同时,张驰为四会兆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会兆宇”)唯一普通合伙人并通过四会兆宇间接控制同宇新材5.26%的表决权。张驰控制的同宇新材表决权比例合计为45.25%,为同宇新材的控股股东。
张驰和苏世国于2021年12月9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确认,自同宇新材2015年12月23日成立至今,双方作为直接或间接通过第三方持有同宇新材股权的股东,对同宇新材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务决定在事实上保持一致,对行使同宇新材的股东权利从而依法决定或影响同宇新材的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务在事实上保持一致,双方作为同宇新材的经营管理决策者的,对同宇新材的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务的依法决定或执行在事实上保持一致。基于上述事实,自同宇新材成立至今,双方存在事实上一致行动关系。同时,双方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在同宇新材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诸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张驰意见为准。
本次发行前,苏世国任同宇新材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同宇新材783.97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6.13%。张驰和苏世国二人合计控制的同宇新材表决权比例为71.38%,依其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能够对同宇新材董事会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认定张驰和苏世国为同宇新材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同宇新材于2023年4月7日首发过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18次审议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研发费用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778.46万元、1,267.69万元、1,493.12万元,2022年研发人员薪酬比2021年增加341.54万元。
请发行人:(1)结合报告期内研发人员不同年度薪酬对比、研发人员认定依据和具体认定情况,说明研发人员2022年薪酬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是否真实、准确;(2)结合研发投入、核心技术来源、核心技术竞争优劣势,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财务不规范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现金发放奖金、个人卡收支、应收票据找零、转贷的情形;通过高速公路过路费报销取得资金,用于支付运输费210.15万元、发放员工薪酬639.96万元。
请发行人:(1)说明通过高速公路过路费报销取得资金的具体操作过程、整改前后的会计处理、涉及资金的具体去向,是否存在其他虚构交易的情形;(2)结合相关人员资金流水核查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3)结合整改规范情况,说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经营业绩变动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预计2023年1-3月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分别下滑17.51%、14.12%。
请发行人:结合终端产品需求变化、2023年一季度业绩下滑、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发行人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同宇新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发行价格为84.00元/股,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林剑锋、万弢。
同宇新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000.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037.83万元。同宇新材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53,962.17万元。同宇新材于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拟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分别用于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
同宇新材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为7,962.17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5,860.00万元。
2022年至2024年,同宇新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9,284.77万元、88,624.95万元和95,246.85万元,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800.32万元、16,447.93万元和14,330.56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590.00万元、15,957.83万元和14,033.3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58.69万元、18,462.22万元和2,893.25万元。
2022年至2024年,同宇新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5,491.64万元、103,591.36万元和89,043.30万元。
2025年1-3月,同宇新材实现营业收入27,640.64万元,同比增长25.60%;实现归母净利润3,314.90万元,同比下降4.43%;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3,304.52万元,同比下降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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